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此次修订为新征程上持之以恒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供了更为明确和规范的要求。制度的生命力在执行,各级党组织更需以执行彰显担当,推动制度落地生根,为高质量发展蓄能聚势。
以厉行节约为“思想罗盘”,在深学细悟中筑牢勤俭根基。“成由勤俭败由奢”不仅是治国理家的警示,更是几千年文明积淀的智慧结晶。革命年代,“节约每一个铜板”是为了民族解放与经济重建;新时代强调“节俭朴素、力戒奢靡”,则是我们党永葆初心、不忘使命的体现。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条例》的再学习、再领会,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系统组织专题学习,深入理解《条例》所明确的纪律要求;结合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等部署要求,组织党员围绕经费管理、公务接待等关键章节开展交流研讨,并运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让党员做到心中有戒、行有所止,在学思践悟中时刻校准思想坐标,筑牢行为底线。
以厉行节约为“制度螺栓”,在精准施策中完善约束机制。“利不十者不变法,功不十者不易器。”《条例》施行以来,进一步拧紧了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螺栓”, 然而一些“吐槽”声音也不时出现,既有因对政策理解不深而产生的认知偏差,也暴露出政策执行走样的问题,亟须加以引导纠偏。各级党组织应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通过组织召开政策宣讲会等方式,以图文、案例等生动形式,将《条例》要求转化为清晰易懂、便于操作的行为指南。对于政策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等执行走样问题,要分类施策、精准引导:因理解不到位造成的轻微偏差,应通过发布答疑指引等方式及时纠偏;对于明知故犯、有意变通的典型案例,也要敢于亮剑,严肃处理,真正拧紧“制度螺栓”,让禁令生威。
以厉行节约为“行动标尺”,在常态长效中深化节约实践。厉行节约无法“毕其功与一役”,节约之道,贵在“严格”,成在“践行”。厉行节约绝非一时的口号倡议,需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要以“常”为基、以“长”为要,将节约理念融入到党组织议事决策、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应聚焦“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倡导“光盘行动”,落实反食品浪费管理责任,严格公务用车预算编制和管理,规范派遣和使用,严格因公出国(境)计划审核。要在厉行节约上出新招、实招,如成立“党员修旧利废突击队”开展“党员淘宝行动”等,同时,对节约成效显著的做法总结推广,让勤俭节约成为党政机关的自觉行为,以优良党风政风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以制度为基,方能让厉行节约行稳致远;以执行为要,才可让担当精神熠熠生辉。二者协同发力、久久为功,方能守护好公共“钱袋子”,为高质量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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