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架网捕鸟!”10月23日,新民市公安局辽滨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树林中有人非法捕捉野生鸟类。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当场发现地面散落着多只鸟笼,树枝间挂满了捕鸟网,嫌疑人惠某某正站在树下频繁抬头观察网具。

面对民警询问,惠某某起初拒不配合,谎称“鸟是自己撞到网上的”,企图通过哭闹蒙混过关。但在现场查获的捕鸟网、鸟笼等大量证据面前,其谎言不攻自破。惠某某最终如实供述了非法狩猎野生鸟类的犯罪事实,坦言“是我抓的鸟,我以为没人能发现”。随后,惠某某的丈夫张某某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交代“鸟是我俩一起抓的,就是为了吃,抓到好看的就先养着”。 
经民警核查,在张某某家中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及“三有”野生动物共计254只,其中活鸟7只、死鸟247只。经相关部门认定,该非法狩猎行为共造成生态损害价值8.1万余元。办案民警段文德介绍,两名犯罪嫌疑人为满足口腹之欲,通过布设捕网、放置“鸟诱子”等方式诱捕野生鸟类,其行为已涉嫌非法狩猎罪,目前二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时值秋风渐起,正是候鸟南迁的关键时期。被成功解救的7只活鸟,在专业人员的照料与评估后,已顺利重返自然,振翅飞向蓝天,仿佛在诉说“自由与生命,不应被网所困”。

此次案件的侦破,是沈阳公安“平安原野—2025”专项行动的重要成果。沈阳公安将持续依法惩治危害国家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坚决遏制此类犯罪活动,筑牢生态安全防线。
稿件来源:沈阳市公安局
编 辑:刘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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